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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残联关于公开征集残疾人残疾等级评定问题线索的公告
来源:本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4-21 10:48:52   查看次数:-   字体: 默认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有关工作部署,新丰县残联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残疾评定领域违规干预、徇私舞弊、虚假评定、骗取资格等突出问题专项纠治。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如实举报相关问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渠道

  网络举报:sgxfcl@163.com

  电话举报:0751-2251550;0751-2266773

  来信来访地址:新丰县丰城街道大峒村雁塔大道16号县残疾人联合会(邮编:511100)

  二、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14:30—17:30

  三、受理范围

  (一)违规干预残疾等级评定审批;

  (二)在残疾评定中徇私舞弊、权钱交易;

  (三)违规出具虚假残疾评定报告;

  (四)申请人伪造材料骗取残疾评定资格等。

  相关要求

  (一)举报人应当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提供被举报对象、具体事实、相关证据材料等有效线索,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二)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需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住址等信息,以便工作人员及时核实、反馈办理情况。相关部门将严格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及合法权益,对举报内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严禁泄露、打击报复举报人。

  (三)对收到的各类举报线索,相关部门将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及时核查、依规处理,一经查实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如实反映残疾人评残、办证工作中的各类问题,共同维护残疾人评残工作秩序,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新丰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