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部署要求,新丰县纪委监委2026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集体“三资”、医保基金、养老服务、高标准农田建设、教育等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如实举报专项整治涉及领域所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方式
网络举报:http://www.12388.gov.cn
电话举报:0751-12388;0751-2261300
来信来访地址:新丰县丰城街道金园路49号新丰县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511100)
韶关市“接诉即办”作风监督平台(附小程序二维码)

二、受理范围
重点征集全县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以及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在以下领域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问题:
(一)专项整治方面
1.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
集体经济收入核算弄虚作假、帮扶项目资产确权到村未落地,违规签订经济合同、违规出借村集体资金、违规举债以及集体财务、工程项目、劳务用工管理不规范等乱象。
2.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
过度检查检验、超量开药乱象,打击虚假诊疗、违规收费、倒卖“回流药”、采购“高价药”以及医疗器械销售中虚开增值税发票等行为,严肃查处公职人员监管不力、内外勾结、以权谋私等问题。
3.养老服务突出问题
养老机构食品卫生不达标、消防安全隐患等乱象,纠治虚报冒领运营补贴和供养资金、适老化改造价格虚高、居家服务“一包了之”等问题,攻坚解决农村养老条件差难题,警惕利用私域直播坑骗老人、借养老保险补缴诈骗等新问题。
4.高标准农田建设突出问题
截留套取、挤占挪用建设资金,围标串标、层层转包、违规分包,工程质量不达标、竣工验收走形式、建后管护不到位等问题,严惩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项目搞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
5.国有资产资源使用管理突出问题
全县各类占有使用包括土地、房屋、设备、车辆、股权、债权、特许经营权、未来收益权等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国有资产资源使用管理中存在的底数不清、权属不明、闲置浪费、违规处置、收益流失等问题。
6.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
截留挪用、虚报冒领乡镇财政资金,优亲厚友谋取私利,失职渎职造成资金损失,脱离监管违规支付资金,违规开设使用银行账户存放资金等问题。
7.教育领域不当牟利突出问题
在“校园餐”、招标采购、中小学招生、校服教辅征订、学生研学、学生实习等方面的不当牟利、吃拿卡要、违规收费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8.政府奖补及帮扶资金使用监管问题
政府奖补及帮扶资金在申报、审批、拨付、使用、分配、监管等关键环节中存在的资金被闲置浪费、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截留挪用和贪污侵占等问题。
(二)10项重大民生实事方面
1.民生领域信访问题
涉及全国性整治项目和重大民生实事,以及农民土地权益、新就业群体权益、金融消费者权益、职工养老保险等的信访问题。
2.政府项目、国企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国企项目拖欠工资问题,聚焦建筑、交通、水利等领域,优先纠治拖欠时间长、司法判决后拒不执行等问题,纠正治理欠薪工作中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问题。
3.物业服务突出问题
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价不符、侵占业主公共收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纠治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不到位、老旧电梯更新不及时等。
4.基层执法乱象问题
纠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重点整治将罚款与绩效考核挂钩、以罚代管、重复检查等行为,纠正执法标准不统一现象,严查背后的政绩观错位、以权谋私等问题。
5.征订教辅、购买校服乱象问题
利用教辅征订谋取私利、“一科多辅”、目录外推荐,校服选用违规决策、收受回扣、以次充好等问题。
6.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
肉源性造假、私屠滥宰、注水注药等问题,严查非法使用农兽药、违规处置病死畜禽等乱象,严惩兽医、检疫人员、养殖户等内外勾结行为。
7.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
“幽灵外卖”、资质造假、经营场所环境不卫生、食品安全不达标、从业人员健康状况不合格等乱象,严查外卖平台管理缺失、责任“悬空”、职能部门监管缺位以及背后风腐问题。
8.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
旅游虚假宣传、以购养游、层层转包、不规范签订旅游合同等问题,深入纠治无证经营、强迫购物等行为。
9.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问题
未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按规定纳入救助范围、未按时足额发放救助金等问题,纠治残疾人等级评定不精准、骗取侵占惠残资金等问题。
10.严打“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突出黑恶问题
侵吞集体资产、垄断资源、操纵基层选举等涉黑涉恶行为,深挖黑恶组织潜藏蛰伏、转型漂白等新型问题。
三、注意事项
(一)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反映人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举报问题线索一经查实,将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同时对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故意陷害等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
(二)提倡实名举报。县纪委监委将对举报人和举报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中共新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新丰县监察委员会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