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县关于推荐申报韶关市第九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非遗在乡村振兴和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积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韶关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和《关于开展第九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群体)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我局开展了第九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推荐申报工作。经申报、评审、公示、审核等程序,选定赖成件等7人,拟申报韶关市第九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6年2月28日至3月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向我局反馈(以邮戳或邮件日期为准)。
受理单位:新丰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通讯地址:新丰县丰城街道体育路10号体育馆
邮政编码:511100
电子邮箱: xfwgltj@163.com
联系电话:0751-2253201, 2252349
特此公示
附件:推荐申报韶关市第九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新丰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6年2月28日
附件:
推荐申报韶关市第九批市级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共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