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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的公告
来源:本网   作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25-12-31 17:27:56   查看次数:-   字体: 默认   

  为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强化农林开发等生产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及《水利部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现将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公告如下:

  一、全县范围内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图斑共计1194个,图斑总面积116321.54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59.12%,涉及丰城街道、马头镇、梅坑镇、黄磜镇、沙田镇、回龙镇、遥田镇,具体分布范围详见附件。

  二、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已经开垦的按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及耕地保护、生态建设相关政策进行生态保护修复和监督管理。

  三、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四、违反本公告规定,在新丰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予以处罚。

  五、此公告内容属于行业管理,不改变土地的权属,也不作为土地权属的证明材料。

  六、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新丰县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2.新丰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图

  新丰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1日


  附件1

  新丰县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序号

镇街行政区

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hm2

占比

备注

1

丰城街道

10948.2

9.41%


2

马头镇

33063.23

28.42%


3

梅坑镇

28697.65

24.67%


4

黄礤镇

13944.47

11.99%


5

回龙镇

8656.54

7.44%


6

沙田镇

13043.6

11.21%


7

遥田镇

7967.85

6.85%



合计

116321.54

100%


  附件2

  新丰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图

图片1.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