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按照十三届韶关市委第八轮巡察工作统一安排,市委第四巡察组将对新丰县纪委监委机关开展提级巡察,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2026年1月上旬期间。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实施意见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新丰县纪委监委机关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内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巡察组设信访举报电话:18127388420(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电子邮箱:sgswxcz04@163.com;专门联系信箱,位于新丰县丰城街道金园路49号。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至2026年1月2日。广大干部群众也可通过微信扫描“巡察监督平台”二维码反映情况。
中共韶关市委第四巡察组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