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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新公布两处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的通告
来源:本网   作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25-08-13 15:06:57   查看次数:-   字体: 默认   

  为贯彻落实《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总体方案》、《广东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和《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加快复查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的通知》,完善和巩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等有关规定,现对我县城西参军第、生水沥儒林第等两处不可移动文物重新予以公布。

  公布的不可移动文物受国家法律保护。请全县各单位和全体公民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贯彻“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切实做好文物的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

  附件:城西参军第、生水沥儒林第两处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新丰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8月6日


  

  附件:

  城西参军第、生水沥儒林两处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序号

文物点名称

地址

年代

类别

1

城西参军第

丰城街道城西村

清代

古建筑

2

生水沥儒林第

丰城街道紫城村

清代

古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