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县国有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新丰县国有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公告》,经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曾光辉同志符合招聘职位聘用条件,拟聘用为新丰县国资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具体见附件),现对拟聘用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自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7月22日。
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中共新丰县委组织部或新丰县财政局反映,并签署反映人的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不能凭空捏造或借机诽谤诬告。
联系方式1:新丰县丰城街道迎宾路1号中共新丰县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751—2263491。
联系方式2:新丰县丰城街道新龙大道2号新丰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751—2266292。
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聘用情形的,将由新丰县国有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附件:新丰县国有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聘拟聘用人员信息表
中共新丰县委组织部 新丰县财政局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