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新丰县制定乡镇自来水销售价格听证会名单等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及《广东省价格听证目录》等有关规定,新丰县发展和改革局近期拟召开制定乡镇自来水销售价格听证会,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时间、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5年4月20日上午9点在新丰县发展和改革局会议室举行。
二、本次听证会听证方案要点
本次听证会的听证事项是新丰县制定乡镇自来水销售价格方案。
三、听证会参加人共19人,由下列人员组成
(一)消费者代表:潘雪琪、赖仁本、胡远辉、陈参胜、
张桂景、赵琼洁、郑国行、李华任、潘剑财、潘有卓
(二)县人大代表:冯秋园
(三)县政协委员:周美珍;
(三)县律师代表:温国成;
(四)有关部门代表:杨娟娟、胡卫锋、罗碧珊、
黄康卫、李才健
(五)经营者代表:刘崟;
四、听证会听证人
新丰县发改局叶远航、潘靖、曾柏燕3位同志为此次听证会听证人。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就我县乡镇自来水销售价格建言献策。
联系人:曾柏燕,电话:2253195
新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