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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2024年第三批医疗卫生类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
来源:本网   作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25-01-14 17:12:03   查看次数:-   字体: 默认   

  根据《新丰县2024年第三批医疗卫生类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公告》和有关规定,现将笔试成绩及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对象

  根据《新丰县2024年第三批医疗卫生类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公告》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1月16日8:30至1月20日17:30。

  审查地点:新丰县丰城街道金园路47号,新丰县卫生健康局二楼205室(原人事工作办公室)。

  (三)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新丰县2024年第三批医疗卫生类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A4纸正反双面打印,手写签名);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查看原件收复印件);

  3.近期小一寸彩色同底相片2张(1张背面写上名字并张粘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4.毕业证、学位证,(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生证、院校出具的在校学籍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成绩单>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查询打印);

  6.报考岗位所需要的相关证书(查看原件收复印件);

  7.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的需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查看原件收复印件);

  以上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纸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他人携带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本人的书面委托书以及资格审查相关材料代审。

  考生须诚信提供资料,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聘单位可按笔试合格分数排名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二、面试及相关事项

  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定,请考生密切关注新丰县人民政府信息网。

  附件: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新丰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1月14日


附件:
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序号报考岗位准考证号成绩是否进入资格审核备注
1新丰县医共体总医院临床医生 ( A1201 ) 20250110016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