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新丰县纪委监委关于公开征集专项整治问题线索服务保障“百千万工程”的公告
来源:本网   作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24-04-07 10:06:49   查看次数:-   字体: 默认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和基层正风肃纪反腐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的有关工作部署,助力全县“百千万工程”走深走实,新丰县纪委监委2024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小额建设工程、“一老一小”服务保障、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专项整治。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如实举报小额建设工程等领域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方式

  网络举报:http://www.12388.gov.cn

  电话举报:0751-12388;0751-2261300

  来信来访地址:新丰县丰城街道金园路128号新丰县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511100)

  二、受理范围

  (一)小额建设工程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在小额建设工程领域中监管缺位、履职不力、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暗箱操作、插手干预、权钱交易、利益输送、贪占挪用、内外勾结、设租寻租、贪污受贿等腐败和作风问题。

  (二)“一老一小”服务保障领域突出问题。在“一老一小”服务保障领域中,在托育、教育、养老、健康服务等领域中服务机构监管不到位、不落实或变相抵制“双减”政策、欺老虐老、诱导消费、乱收费和服务群众态度差,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以及违规审批、敷衍塞责、拖延刁难、办事不公、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腐败和作风问题。

  (三)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项目审批、招标投标、投标保证金管理、项目资金管理、标后履约、验收结算中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履职不到位、设租寻租、权钱交易、利益输送、贪占挪用等腐败和作风问题。

  三、注意事项

  (一)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反映人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举报问题线索一经查实,将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同时,对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故意陷害等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

  (二)提倡实名举报。县纪委监委将对举报人和举报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中共新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新丰县监察委员会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