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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新丰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招聘体检结果公告(三)
来源:本网   作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24-02-27 16:32:40   查看次数:-   字体: 默认   

  根据《2023年韶关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招聘公告》和有关规定,我单位近期组织了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进行了体检,现将体检结果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请体检合格的考生于2024年3月5日前准备好以下资料提供给县卫生健康局人事办。请考生近期不要出远门,并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如通信号码已改变的,考生请主动与县卫生健康局(0751-2251041)联系变更,随时接受招聘单位的考察。

  考生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1.个人档案去向;

  2.个人总结;

  3.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4.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

  5.身份证、毕业证及招录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完后退回);

  6.有工作经历的请附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保清单),以便审核工龄;

  7.请自行前往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页(http://www.pbccrc.org.cn/)或中国人民银行营业厅打印个人征信报告。

  附件:体检合格人员名单(三).xlsx

  新丰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