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2023年新丰县国有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
来源:本网   作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23-12-14 17:37:40   查看次数:-   字体: 默认   

  根据《2023年新丰县国有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相关规定,现将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对象

  新丰县国有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笔试成绩请在报名系统查询,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2月18日至12月20日(9:00—12:00,14:45—17:30),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0日17:30。

  审查地点:新丰县丰城街道车田路44号新丰县润新自来水有限公司2楼办公室。

  (三)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请考生自行在招聘报名系统下载报名登记表,用A4纸打印(需手写签名,收原件);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

  3.近期小一寸彩色同底相片2张(2张背面写上名字并张粘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4.毕业证、学位证;

  5.学历证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打印);

  6.报考岗位所需要的相关证书及材料;

  7.考生承诺书(附件2);

  8.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

  9.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收原件)。

  以上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纸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核的,可委托他人携带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本人的书面委托书以及资格审查相关材料代审。

  考生须诚信提供资料,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聘单位可按笔试合格分数排名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二、面试对象及相关事项

  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定,请考生密切关注报名系统、手机短信及相关公告。

  咨询电话:0751-2258605

  附件:

  附件1: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

  附件2:考生承诺书.docx

  新丰县国有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