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新丰县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和有关规定,现将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内,经资格审核合格后,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1.面试时间:2023年6月10日(星期六)上午9:00开始。
2.面试地点:新丰县实验小学(韶关市新丰县丰城街道校前路1号)。
三、面试形式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每人15分钟。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四、面试要求
考生参加面试时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对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纪律
1.考生必须于面试当日早上8:00前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考场候考室报到,8:10开始封闭抽签。8:00未能进入候考室按时报到的考生,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请考生认真细读《考生面试流程及面试须知》(附件2)。
2.考生应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进行严肃处理。
六、考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面试结束后,依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并在新丰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七、体检、考察、审批
1.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可递补体检对象,并进行体检。
2.考察。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中,将进一步核实考生身份及报考资格条件。如发现有不合格的,可按规定依次递补。
3.审批。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在新丰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八、疫情防控要求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招聘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请各位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附件:
新丰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