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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度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23-02-03 15:26:32   查看次数:-   字体: 默认   

  为满足新丰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日益需求,弥补消防队伍人员不足,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1)、《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4〕46号)和《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粤府令第219号)等文件要求,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服从消防救援队伍的管理,能适应准军事化工作环境,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规定的身体条件,无不良嗜好;

  3、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具有较好的亲和力、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

  4、退役军人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在地方无违法犯罪纪录;

  5、中共党员、退役军人,有办公室或文秘工作经历者、消防工作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6、年龄:18-30周岁(1993年1月1日至2004年1月1日期间出生),驾驶员年龄在18-35周岁。

  二、招聘岗位要求和薪酬待遇

  )岗位条件

  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车驾驶员(B2及以上驾驶证)

  (1)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职责:主要从事新丰县消防救援大队灭火救援、抢险救援及日常执勤训练工作,服从地方党委、政府和消防救援队伍的领导指挥。驾驶员工作职责:1、负责驾驶消防车辆出警;2、负责消防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3、负责接处警系统、联动设备、各类通信器材、导航设备和设备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工作。

  (2)身体条件:身高165厘米以上,体貌端正,不超重(标准体重<公斤>=身高cm-100cm,+-5%),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6,矫正视力不低于5.0,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3)驾驶员具有3年以上驾龄,持B2、A2、A1有效驾驶证;无违法驾驶记录,有车辆维修经验者优先。

  (二)薪酬待遇

  (1)工资待遇:通过试用期被正式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岗位补贴、工龄工资、执勤补贴等组成。月薪不低于5500元(含“五险一金”)。

  (2)享受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同等住宿条件和伙食标准,被装由单位按标准统一发放。

  (3)依法为入职者购买社保、住房公积金等。

  (4)每月享受8天轮休假期,其余时间需24小时在队执勤,入职满一年后享受每年10天带薪假期。

  (5)符合国家消防员招聘条件的,每年可参加国家消防员招聘考试,通过后成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并在考试中按有关规定享受优先政策。

  三、招聘程用人单位序

  (一)报名

  1、方式

  网上报名:填写《新丰县公开招聘报名表》,发送邮件至新丰县消防救援大队邮箱:sgxfxfdd@163.com。(咨询电话:0751-2263000)。

  现场报名:应聘者自行或委托他人将报名材料交至新丰县消防救援大队值班室,地址:新丰县丰城大道东240号。

  2、时间:本招聘公告长期有效。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并以电话形式通知应聘者进行体能测试和面试。

  (三)考试

  考试地点:新丰县消防救援大队。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请应聘者保持通讯畅通。

  考试为综合素质测试,体能测试(测试内容为3000米跑、引体向上、100米跑)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体能综合成绩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40%+面试×60%,拟聘用对象总成绩须达60分以上。

  应聘者在面试时需上交以下报名资料:

  1.《新丰县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本人填写并签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退役军人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具有文艺、才艺、体育等专长的可提供相关证书、证明的原始材料,同时在面试后现场展示,并通过考核组评定。

  5.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应聘者近期彩色免冠同版一寸照片2张。

  以上资料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009年11月1日公布的《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首次聘期1年(含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组织岗前培训,并对应聘者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1年后,根据应聘者表现和本人意愿,决定是否续聘。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五、其他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丰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1-2263000)。

  (二)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三)招聘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由新丰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附件1:新丰县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doc

  新丰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