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办监督函〔2021〕9号)以及《韶关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2021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韶卫办函〔2021〕38号)工作部署,现将我县卫生健康领域第二批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对象名单及有关事宜予以公告,抽查任务完成后按国务院“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公开抽查结果:
一、抽查对象名单
2021年新丰县卫生健康领域第二批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单位名单和任务项目详见《新丰县卫生健康领域2021年第二批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清单》,抽查单位排序不分先后。
二、卫生监督抽查时间
2021年6月15日至10月15日。
三、卫生健康领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主要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消毒管理办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四)《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四、监督抽查内容
(一)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和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管理情况;
(二)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情况。
特此公告。
附件:新丰县卫生健康领域2021年第二批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清单
新丰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6月8日
附件
新丰县卫生健康领域2021年第二批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清单
一、生活饮用水:4
二、餐具饮具集中消毒:3
三、职业卫生: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