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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新丰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的公告
来源:本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6-01 14:55:36   查看次数:-   字体: 默认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新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我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依法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职责。

  特此公告。





  新丰县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