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省级市级涉农资金分配情况的公示
根据新丰县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新财农【2020】56号,韶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市级涉农资金(兰花产业发展第二批)的通知》韶财农【2020】116号等文件要求,经县农业农村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拟将扶持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奖励项目资金分配给新丰县群鑫家庭农场广及新丰县马头镇乡里香家庭农场,资金用途为完善生产设备、扩大种植规模和加强品牌建设推广;拟将发展兰花产业及宣传推补助资金分配给新丰县绿景农林科技基地,资金用途为兰花栽培、科普、市场营销等。现将资金分配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至2021年6月3日。
公示期间如发现有不符合相关条件或其他异议的,可向新丰县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751-2295702)投诉反映。
新丰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