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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丰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本网   作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21-05-18 17:50:22   查看次数:-   字体: 默认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7月31日至9月30日,韶关市县(市、区)党委第九交叉巡察组对中共新丰县人民法院党组(以下简称“新丰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12月25日,巡察组向新丰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做好谋划部署

  新丰法院党组及主要负责人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建议高度重视,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最主要政治任务来落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的要求上来。

  (一)高度重视,部署迅速。收到反馈情况后,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党组书记立即组织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本着真对照、真反思、真负责的态度,深刻认识到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的重要性。通过召开多次党组会议,严格按照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组织领导,针对存在的问题逐项进行研究,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提出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1月15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了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根源,党组书记带头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照单全收,深入查摆,举一反三,并明确了后续巡察整改方向。

  (二)明确分工,压实责任。迅速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有关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主动认领整改事项,主动担当,立行立改,真抓实改。及时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明确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完成时限,对照反馈意见和具体整改任务,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细化整改情况、分解责任,确保整改任务落细落实。

  (三)建章立制,完善制度。以巡察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起点,把巡察整改成果与机关党建工作融为一体,坚持标本兼治,及时建章立制,进一步强化制度保障。结合工作实际,通过举一反三,认真梳理,重新制定、修订完善了《新丰县人民法院党组会议事规则》《新丰县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新丰县人民法院车辆管理规定》等8项制度,建立健全用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力求从源头上杜绝问题的再次产生,扎紧扎密制度笼子。

  (四)细化措施,逐项销号。以严实深细的作风,拿出过硬的措施,对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14大类44项问题,立行立改、全面整改,逐一研究细化整改措施,拉单挂账、办结销号,狠抓各项整改落实工作,确保整改任务落实率达到100%。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反馈整改进展情况,对整改情况进行梳理汇总,针对整改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对整改落实任务实行台账销号管理,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整改任务件件落实。目前,已完成整改42项,正在推进2项。

  二、狠抓整改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对“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方面的整改情况

  1.在“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不够”方面

  (1)针对统揽全局作用发挥不足的问题。一是积极动员,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学习研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使班子成员意识到强化党组领导核心作用的重要性,树立领导干部的担当意识和党组统揽全局的理念。二是完善了《新丰县人民法院党组会议事规则》并严格遵守,确定党组会流程,对全院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决策部署等事项进行充分讨论,积极谋划中长期工作,提高领导干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统一班子成员思想,强化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三是进一步细化领导班子的分工,明确班子成员工作职责,强化党组书记主体责任,加强干部的严格管理,强化领导班子对全局的谋划。四是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党组书记发挥表率作用,经常性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及时了解情况、掌握动态,通过加强内部交流来统一思想,保证领导班子能够劲往一处使,增强自身凝聚力,打好统揽全局的基础。

  (2)针对党组讨论事项议而不决的问题。一是加强政治理论武装,充分利用“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党组成员科学议事决策的能力。二是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着重提高党组议事的严肃性和规范性,确定党组会流程,党组会召开前对有关事项要事前征求意见,充分论证,确保达到上会条件方可上会。三是制定党组会议事清单,在党组会上对事项进行充分讨论,做到应决立决,压实责任、提高效率,对分歧意见较大的事项,暂缓作出决定,结合实际,充分调研论证后探讨解决方案,规定完成时限。

  (3)针对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经党组讨论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新丰县人民法院党组会议事规则》《新丰县人民法院“三重一大”事项清单》,“三重一大”项目必须由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做到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做好党组会议记录,“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会议记录要做到“五明确”,即具体事项明确、具体范围明确、决策形式明确、决策程序明确、检查考核人和责任追究明确,并存档备查。

  2.在“理论学习不够认真”方面

  (1)针对学习流于形式的问题。一是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问题、进行反思,找出问题产生的原因,确定整改措施。二是修订完善了《新丰县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做到会前必学,强化党组成员学习意识,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理论联系实际,抓住学习重点,做到有学习计划、有学习记录、有学习笔记、有学习成果。三是紧扣法院工作,突出重点,制定了《2021年新丰县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安排表》,科学安排学习内容,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注重交流研讨、相互学习。

  (2)针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认真的问题。一是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刻剖析问题,找出问题产生的原因,确定整改措施。二是党组书记开展谈心谈话,要求党组成员加强理论学习,对照自身不足,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及时查摆个人问题;督促党组成员撰写个人对照剖析材料时要进行深入剖析,切实发现自身不足并找到解决方法,不能浮于表面。三是认真落实党组成员个人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需由党组书记审核把关制度,并提出意见建议。

  3.在“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方面

  (1)针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一是进行深入反思,发现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此为鉴,在撰写《新丰县人民法院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总结》时认真结合实际撰写意识形态报告和工作总结,深入查找不足,找到合适的解决方案,先提交分管领导审阅,再由党组书记审核把关。二是制定《新丰县人民法院微信工作群管理办法》,明确管理要求和言论纪律,落实监督责任,严抓互联网意识形态。三是在办公楼一楼显眼位置设置党务公开栏、党务宣传栏,加强政治引领,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四是转发《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媒体平台编辑与发布操作实施细则(试行)》与《韶关法院庭审直播工作规程(试行)》,确定发布内容、发布流程、编辑规范和审核规范,实现新媒体平台编辑与发布和庭审直播的规范化。五是提高思想认识,深入贯彻习近平同志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每年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党建工作计划、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报告中。六是组织保密工作人员、负责同志学习保密条例,树立严格的保密意识、规范化工作意识,严格遵守安全保密制度。加强保密管理工作,涉密文件、涉密计算机口令密码等放置于专用密码柜内,保密室监控视频和报警器正在安装。

  4.在“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方面

  (1)针对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缓慢的问题。一是巡察组反馈问题之后,第一时间与建设单位、监理公司联系,要求相关单位提高效率,已经完成对诉讼服务中心的验收。二是充分拓宽渠道,大力争取财政资金的支持,并将资金迅速投入使用。三是加快智慧诉讼服务中心的建设,目前已与中标公司签订智慧诉讼服务中心采购合同,智能设备已经采购完毕,装修已进入收尾阶段,接下来将进行设备的调试和安装工作。

  (2)针对档案数字化工作滞后的问题。一是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问题、进行反思,找出问题产生的原因,确定整改措施。二是于2021年1月25日分管领导组织档案库房工作人员学习档案管理的相关制度,树立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意识,将责任落实到档案库房负责人。三是提高思想认识,将档案数字化工作列为重点工作来抓,落实相关人员责任,制定《新丰县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管理办法》,对档案数字化流程进行规制,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档案安全。

  (3)针对扶贫工作举措不多的问题。一是由扶贫分管领导带队,到挂扶村开展实地调研,驻村工作队成员对每户贫困户的实际情况进行研究,结合贫困户的实际需求对帮扶措施进行充分研判。二是驻村工作队成员积极跟县镇两级扶贫办对接,管理好扶贫资产,及时跟进扶贫项目收益发放。三是驻村工作队成员积极与省定贫困村帮扶单位交流,学习扶贫经验研判项目实施。四是责任领导定期到村督导检查扶贫措施的落实,了解贫困户的生产生活情况,积极开展“民情夜访”“访贫问效”活动,累计走访贫困户、群众280多人次。

  5.在“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方面

  (1)针对突击印发各类规章制度的问题。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对照相关规定及时查摆问题,重新完善了《新丰县人民法院车辆管理规定》,进一步强化制度保障,保持制度的有效性,健全用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二是举一反三,由办公室负责成立核查小组,对以往年度印发的制度文件进行核查,对不符合法院目前实际情况的应予以废除或重新修订。

  (2)针对未落实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有关要求的问题。一是根据相关要求制定议事程序、议事范围,制定《审判委员会委员发言顺序安排表》,发言顺序由相关责任人把关,认真履行监管责任。二是召开审委会时,按照会议规则和议事规定,审判委员会委员按照法官等级和资历由低到高逐一发表意见,议事规范性和议事水平明显提高。

  (3)针对审判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的问题。一是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对涉众、涉稳等案件的要求进一步细化,由立案部门负责对所立的案件进行标识。二是要求办案部门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四类案件等及时进行标识,院庭长加强监督管理。三是加强学习,形成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审委会集中学习会。2021年1月11日,召开第2次审委会(扩大)会议,全体法官对2020年第三、第四季度发改案件进行学习讨论,充分发挥审判监督管理作用。

  (4)针对执行指挥中心运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于2021年1月15日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培训,对执行指挥中心运作模式、执行案件指挥方法、紧急事件处置方式等方面进行系统的学习,保证执行指挥中心真正发挥作用。二是制定《新丰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管理工作规定》和《新丰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值班规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科学研判,对执行指挥中心进行规范化管理。三是落实好值班制度,制定《执行指挥中心值班安排表》,做到非工作日有人值守,落实责任到人。四是印制《执行指挥中心值班规范》《新丰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管理工作规定》《执行指挥中心值班安排表》,合理安排执行指挥中心布局,做好制度上墙工作。

  (5)针对档案库房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于2021年1月25日分管领导组织档案库房工作人员学习档案管理、库房管理的相关制度,树立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意识,将责任落实到档案库房负责人。二是将档案库房管理“八防”要求制度上墙,要求档案室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档案库房管理“八防”制度。三是对巡察提出的整改意见,立行立改,马上整改档案库房外接电线交错缠绕现象,把走廊堆放的档案用品、纸箱等杂物清理干净,并长期保持。

  (二)对“服务群众意识不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方面的整改情况

  1.在“为民服务意识不强”方面

  (1)针对诉讼服务中心指示牌陈旧、导诉台设置在内部、未设置专门的信访室、处理信访件不认真、遥田和马头法庭设置无障碍通道的问题。一是积极联系相关单位,完成了法律援助自助服务终端机的移交,并办理好移交手续。二是在一楼设立新丰县人民法院信访接待室,由专人负责信访接待工作,做好来信、来访登记表和处理上级及其他部门来文登记表。三是在马头、遥田人民法庭设置无障碍通道,采用无障碍通道与值班人员帮助相结合的形式,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发现有行动不便的群众,值班人员主动上前帮助。

  2.在“工作存在慢作为现象”方面

  (1)针对执行款发放不及时的问题。一是2021年2月25日,新丰法院副院长带领执行局全体干警参与清案款、执行款发放、查控财产等方面业务培训,强调注意事项,落实责任,规定完成时限。二是及时清理执行案款资金,已完成核对案款专户结余款信息及相关当事人信息,对可以联系到当事人的案款已完成发放。三是严格按照执行系统的规定办案,已经到账的案款,核实发放数额之后,在一周内通知申请人到庭完成相关领款手续并完成发放审批手续后交给财务部门进行发放,对拍卖款需进行案款分配的,在两周内完成拍卖品的相关过户移交手续,完成后一周内组织债权人举行听证,确定分配方案,分配方案确定后一周内完成发放手续。

  (2)针对查控财产不及时的问题。一是2021年2月25日,组织执行工作专题业务培训学习,强调注意事项,落实责任,规定完成时限。二是在日常工作中,由分管副院长严格督导执行局干警,按照执行系统的规定办案,执行法官收案后,立即安排干警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总对总查询,并在当天就查询结果进行筛查,对有财产的账户在当天提起冻结措施,并在第二天检查冻结是否成功,如果冻结不成功,针对查找出的问题想办法予以解决,以便及时控制被执行人财产,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3.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未持之以恒”方面

  (1)针对发放加班补贴“普惠制”的问题。一是2021年2月19日,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财经制度,进行业务培训,落实相关人员责任。二是组织财务人员对2015年至2020年违规发放加班补贴进行全面排查,除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外,还发现2016年1月份存在违规发放加班补贴的情况,及时制定退款清单。三是制定加班费清退一览表,向每位干警下发退款通知,召开干警大会要求干警在规定时限内退款,目前应清退款项已全部清退到单位账户。

  (2)针对干警值勤岗位津贴发放金额与实际不符的问题。一是2021年2月19日,新丰县人民法院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财经制度,进行业务培训,落实相关人员责任。二是财务人员对法警执勤岗位津贴发放问题进行全面排查,还发现2016年至2017年存在类似情况,并及时制定退款清单。三是及时通知需要退款的干警进行清退,目前已经全部清退到单位账户。

  (3)针对违规发放值班补助的问题。一是2021年2月19日,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财经制度,进行业务培训,落实责任。二是财务人员对2015年至2020年值班补助及误餐补助发放情况全面排查,还发现存在类似情况,及时制定退款清单。三是制定2015年至2017年节日值班补助清退一览表,向每位干警下发退款通知,召开干警大会要求干警在规定时限内退款,目前应清退款项已全部清退到单位账户。

  (4)针对超标准发放误餐补助的问题。一是2021年2月19日,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财经制度,进行业务培训,落实相关人员责任。二是财务人员对2015年至2020年值班补助及误餐补助发放情况全面排查,还发现存在类似情况,及时制定退款清单。三是制定2015年至2017年节日值班补助清退一览表,向每位干警下发退款通知,召开干警大会要求干警在规定时限内退款,目前已经全部清退到单位账户。

  (5)针对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执行不严的问题。一是2021年2月25日,由分管领导组织财务人员学习《新丰县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制度,强化领导责任,落实负责人责任。二是举一反三,由办公室组织财务人员对2015年至2020年公务接待问题进行全面排查,经过系统排查,除了巡察组指出的问题之外,未发现其他无公函接待、超标准接待、超次数接待的情况。

  (6)针对公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2021年2月25日,组织财务人员学习《新丰县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制度,强化领导责任,落实负责人责任。二是进一步完善《新丰县人民法院车辆管理规定》,弥补漏洞,增强制度的有效性和约束力。三是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严格按照《新丰县人民法院车辆管理规定》,对车辆进行规范化管理,规范公务用车审批、报备制度。

  4.在“财务工作管理混乱”方面

  (1)针对报销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一是2021年2月25日,由分管领导组织财务人员学习《新丰县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制度,强化领导责任,落实负责人责任。二是按照《新丰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和公务接待费管理实施意见》,进行超标报销部分的清退,超标报销部分已经退回单位基本账户。三是由分管领导负责对超标报销的干警进行提醒谈话,提高认识,举一反三,引以为戒,避免以后出现类似问题。

  (2)针对资金支付手续不全的问题。一是2021年2月25日,由分管领导组织财务人员学习《新丰县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制度,强化领导责任,落实负责人责任。二是办公室组织财务人员对2015年至2020年资金支付手续问题工作进行全面排查,经过系统排查,除了巡察组指出的问题之外,未发现其他资金支付手续不全的问题。

  (3)针对固定资产重购置轻管理,账实不符,存在资产流失风险的问题。一是2021年2月25日,由分管领导组织财务人员学习《新丰县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制度,强化领导责任,落实负责人责任。二是经过排查巡察组反馈的一台电脑去向不明的问题,经调查核实,属于档案数字化回收的八台电脑,其中一台收纳在储物柜,并未摆放出来,因此没有设备去向不明。

  (4)针对项目管理缺乏约束的问题。一是2021年3月15日,由分管领导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学习相关制度,落实管理人员责任,进行规范化管理。二是对于多付的款项,由经办人核查,并与中标公司协商,目前已经退回单位基本账户。三是全面排查2015年至2020年项目管理疏漏问题工作,经过认真核查项目招标公告、中标公告、中标商资质、签订合同、项目管理、付款方式等各个程序,除了巡察组指出存在问题外,并不存在其他管理疏漏问题等情况。

  (三)对“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重视,管党治党责任履行不够严格”方面的整改情况

  1.在“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认真”方面

  (1)针对民主生活会敷衍应对的问题。一是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问题、进行反思,找出问题产生的原因,确定整改措施。二是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在召开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时,党组整改报告按照民主生活会的主题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认真查摆,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报当地县委组织部审核把关。三是加强学习,认真履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注重学习交流,共同进步,确保收到成效。

  (2)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认识,于2021年2月4日,新丰县人民法院机关党委举办党务工作业务培训,通过进行有针对性的理论学习和业务锻炼,全面提升理论水平与业务能力。二是印发《发展党员的五个阶段、25个程序以及相关注意事项》,严格发展党员程序,压实党支部书记责任,由党支部书记严格把关党员审批、思想汇报、入党志愿书等入党材料,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及审查入党条件时,要严格审查,必须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3)针对支部换届选举不够严肃的问题。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认识,于2021年2月4日,新丰县人民法院机关党委举办党务工作业务培训,通过进行有针对的理论学习和业务锻炼,全面提升理论水平与业务能力。二是严肃支部换届选举程序,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进行党支部换届选举,不得以举手表决代替投票选举。三是对2018年6月党总支选举及2020年党总支改建党委时的在任党支部书记进行谈话提醒。四是全面排查2015年至2020年是否存在换届选举不严肃的问题,经过系统排查,除了巡察组指出存在问题外,并不存在其他年度支部换届不严肃的情况。

  (4)针对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认识,于2021年2月4日,新丰县人民法院机关党委举办党务工作业务培训,通过进行有针对的理论学习和业务锻炼,全面提升理论水平与业务能力。二是制定《新丰县人民法院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流程规范》,落实党支部书记责任,防止各支部混淆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应正确表述为“组织生活会”,明确规定组织生活会流程和各个环节,要求组织生活会应组织会前集中学习,开展会前谈心谈话。

  (5)针对党务工作业务不精的问题。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认识,于2021年2月4日,新丰县人民法院机关党委举办党务工作业务培训,通过进行有针对的理论学习和业务锻炼,全面提升理论水平与业务能力。二是压实党支部书记责任,进一步申明党支部选举时,不可使用举手方式代替投票表决,不可使用网络表决方式代替现场表决。

  (6)针对支部学习千篇一律的问题。一是经过充分科学研判,本着理论与党务双提升的角度,综合分析党支部学习情况和实践能力现状,制定《2021年度新丰法院机关党委学习计划表》,下发到各支部。二是落实责任到各支部书记,开展支部活动时,要结合县委发布的主题党日活动,充分考虑本院业务情况,适当增加活动环节,使主题党日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2.在“选人用人工作不严实”方面

  (1)针对干部人事信息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一是于2021年2月4日,新丰县人民法院机关党委举办党务工作业务培训,通过进行有针对的理论学习和业务锻炼,全面提升理论水平与业务能力。二是切实加强与县组织部门的沟通联系,严格遵守选人用人制度,审核把关干部人事信息,确保准确。三是落实责任到相关人员,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提拔干部时,同步征求廉政意见,杜绝信息不明朗的情况下提拔干部。四是落实领导责任,人事部门负责人在选人用人方面,要按照制度要求严格把关,档案信息及时归档。

  (2)针对干部职级晋升相关资料手续不全的问题。一是于2021年2月4日,开展新丰县人民法院组织人事干部业务培训,明确新时期法院选人用人的要求,提高人事工作业务能力。二是认真核查2020年6月10日14位同志的职级晋升材料,完善补全相关签名手续。

  (3)针对考察材料撰写不严谨的问题。一是于2021年2月4日,开展新丰县人民法院组织人事干部业务培训,明确新时期法院选人用人的要求,提高人事工作业务能力。二是制定《新丰县人民法院组织人事干部若干行为规范》,提高考察材料撰写的要求,压实责任,提高材料质量,保证以后要认真严谨撰写考察材料,杜绝两人共同一份考察材料的情况。三是举一反三,对2015年至2020年干部提拔考察材料撰写不严谨的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经过系统排查发现,不存在其他相关信息审核把关不严,统计表签名不规范、资料手续不齐全、考察材料不严谨等情况。

  3.在“干部队伍老龄化现象较严重”方面

  (1)针对年轻法官少、干部队伍老化、学历低的问题。一是加强员额法官选任工作,加大对初任法官的选任力度,争取把政治觉悟高、能力强的年轻法官助理选任为员额法官,使法官队伍逐年年轻化,已完成两位初任法官选任计划。二是在编制数内,加大考试招录公务员的力度,使队伍年轻化,通过充分协调,计划2021年通过省考招录两名公务员。三是通过科学研判,制定《新丰县人民法院2021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全院干警参加省、市、县组织的各类培训班。

  4.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

  (1)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问题。一是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问题、进行反思,找出问题产生的原因,确定整改措施。二是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党组每年至少要召开两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对全院党风廉政建设状况进行具体分析、提出意见和措施,2020年党组分别召开了4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三是压实责任,由党组书记带头,定期督查,注意提醒相关责任人引起重视,负起责任。四是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2)针对纪律教育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于2021年1月21日组织全院干警学习干预防止司法“三个规定”,保证全员参与,进行针对性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主动记录报告的自觉性。二是印发《新丰县人民法院2021年院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压实领导责任,加强工作检查,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三是举一反三,在法院队伍教育整顿中,狠抓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狠抓干警纪律教育,确保收到实效。

  (3)针对纪检监察室职能履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完善纪检监察室案件举报受理流程,制定《新丰县人民法院举报案件批示表》,收到举报人的举报后(含来信、来访、其他部门转来的情况)呈院主要领导批示。二是强化纪检监察室职能,督察室应对举报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出具《初核情况报告》和处理意见,呈报党组主要领导审阅验核。三是及时对当事人进行答复,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回复。

  5.在“干警日常管理宽松软”方面

  (1)针对出入境管理不严格的问题。一是加强出国(境)管理,认真贯彻落实韶关市出国(境)管理的文件精神,建立严格的干警因私出国(境)审批制度。二是政治部负责对全院干警进行全面摸排清理,杜绝出现私自保存往来港澳通行证、护照等证照的情况,目前全院干警国(境)证(照)已经缴交完毕。三是要求干警出国(境)时必须办理干警因私出国(境)审批手续,审批表交政治部存档,未经审批私自出国(境)的由党组研究做出组织处理。四是对未及时上交证照的两名干警分别进行批评教育和谈话提醒。五是今后干警的出入境审批(表格)手续除了交给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之外,所有审批表均要求复印存档。

  (2)针对日常工作纪律管理不严的问题。一是印发《新丰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制度,干警纪律作风明显改善。二是发挥督察室和机关纪委的作用,加大联合督察巡察工作力度,如再出现未按要求着装、上班迟到、玩手机等违反工作纪律的现象,严格按照《新丰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采取一定的处理措施。三是进行追责问责,对巡察期间抽查视频监控发现的基层法庭存在的迟到现象,对遥田法庭庭长和马头法庭庭长进行谈话提醒,取消两个法庭和庭长2020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3)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审核不严的问题。一是由党组书记、院长在全院干警大会上强调党员领导干部审核问题,确定应当审批的事项,明确要求全院干警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需经审批方可执行。二是完善备案手续,按相关规定,副科级以上干部的审批表要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副科以下干部报派驻纪检监察组备案。三是进行全面排查,政治部开展对2015-2020领导干部审核不严问题全面排查,排查发现,除了巡察组指出的问题之外,不存在其他年度领导干部审核不严的问题。

  (3)针对工作拖延的问题。一是印发《新丰县人民法院绩效考核办法》强化领导责任,确立部门领导负责制,一旦发现工作拖延的问题,由分管领导对部门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二是严格执行《新丰县人民法院绩效考核办法》,进行奖惩结合,将工作绩效作为年终评优评先的重要考量标准,对工作拖延造成不良后果的部门进行院内通报批评。三是对工作拖延的干警进行谈话提醒,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

  三、坚持标本兼治,巩固整改成果

  院党组在整改阶段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存在一些差距,需要常抓不懈、综合治理。接下来,将继续严格对照巡察意见建议,紧紧盯住整改重点和难点,持续抓好整改工作,建立防治腐败的长效机制,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队伍,为新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一是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治理一个问题、健全一项制度,用机制制度巩固问题整改成果;在完善健全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严肃执纪、严肃问责,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二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约谈制度,对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二)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强化监督制约,落实民主集中制,加强重大事项决策监督,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二是强化跟踪督办力度,握紧纪律尺子,用好问责利器,对在整改过程中敷衍了事、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的要及时发现、提醒、纠正、问责,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不折不扣地将巡察提出的意见和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加强党务、政务公开,积极接受监督。

  (三)巩固提升整改成果。一是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分析查找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还有哪些问题没有解决,哪些问题解决得不彻底,哪些领域可能出现新问题,准确把脉、精准施策。二是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对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要明确时限要求,抓紧落实改进;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问题,要认真分析问题存在的体制机制性原因,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三是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积极探索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管党治党的制度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把当前和长远结合起来,把解决问题和促进发展结合起来,立足治标、着眼治本。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51—6849210,电子邮箱:sgxffyzg@163.com,邮政信箱:韶关市新丰县丰城街道新龙大道105号,邮政编码:511100。

  中共新丰县人民法院党组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