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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新丰县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县级运营中心建设运营实施主体的公告
来源:本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5-08 09:02:53   查看次数:-   字体: 默认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设有关规范的通知》(粤农农办〔2018〕166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农〔2018〕217号)、《关于做好广东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设验收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函〔2021〕112号)文件精神,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新丰县数字乡村建设,2021年4月13日,我县通过公开招投标,由中标单位韶关市云畅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承建我县1个县级运营中心和156个益农信息社。为充分发挥县级运营中心信息桥梁纽带作用,实现信息下行和农产品上行,确保运行场所最大限度满足建设需求,农业农村局现向全县公开遴选1个县级运营中心建设运营实施主体,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对象

  在新丰县内注册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产品配送公司等。

  二、遴选条件

  1.必须有营业执照。

  2.县级运营中心必须符合“六有”标准,即有场所、有人员、有设备、有宽带、有网页、有持续运营能力。

  (1)有场所。有专门用于实现公益服务、便民服务、电子商务 、培训体验“四类”服务的场地,建筑设施安全完备。场地选址应在新丰县城区内、交通便利、人流聚集,场所内可设服务前台区、农产品展示厅、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培训室、网络直播间等,专职用于开展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的服务场所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

  (2)有人员。有专职从事信息进村入户运营工作及服务的人员不少于3人。积极参加相关技能培训,能承担农产品电商及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和溯源服务等工作。

  (3)有设备。有能满足工作需要的计算机、打印机等基础设备。通过建设,有满足培训体验服务的多媒体设备、信息展示屏幕、网络视频和满足粤农优品认证的农产品溯源与快速检测的专用设备(设备由承建商负责提供)。

  (4)有宽带。具有不低于100M的光纤宽带网络,提供免费WIFI环境。

  (5)有网页。能实现上接广东益农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下连益农信息社,实现实时数据交换,并定期更新维护,及时发布和报送信息。

  (6)有持续运营能力。县级运营中心通过人员培训,通过网络营销,具有盈利能力,能够保障可持续运营。

  三、提交资料

  1.新丰县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县级运营中心建设运营实施主体申报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网店的截图、网上销售清单截图等。           

  四、其他要求

  1.请参加遴选单位认真编制项目申报材料,提交《新丰县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县级运营中心建设运营实施主体申报书》,并附上相关佐证材料,如营业执照、图文资料等。

  2.纸质申报材料要装订成册,一式3份,于5月13日前报送到新丰县农业农村局市场信息与科教股(以收到资料为准),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丰城大道西75号,逾期不予受理。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邮箱:scxxykjg@163.com。联系人:王瑜,联系电话:0751-2295701。

  3.新丰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县级运营中心建设运营实施主体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得分最高的拟定为县级运营中心建设运营实施主体;若只有1家主体报名,评分结果60分以上,该建设场所主体即拟定为县级运营中心建设运营实施主体。并将评审结果在新丰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天,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局班子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通知县级运营中心建设运营实施主体配合承建商实施。



 

  附件1:新丰县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县级运营中心建设运营实施主体申报书.doc

  附件2:新丰县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县级运营中心建设运营实施主体评分标准.xlsx

 


  新丰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