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执法工作,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21〕152号)工作部署,我局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卫生健康领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抽查任务完成后按国务院“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公开抽查结果。现将国家卫健委抽取的检查对象名单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抽查对象名单
2021年新丰县卫生健康领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共六项77宗,抽查单位名单和任务项目详见附件《新丰县卫生健康领域2021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清单》,抽查单位排序不分先后。
二、卫生监督抽查时间
2021年5月6日至9月30日。
三、卫生健康领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主要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四)《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五)《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六)《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七)《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四、监督抽查内容
(一)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接种管理,重点检查新冠病毒疫苗的接收、储存、接种等情况;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消毒隔离措施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情况;
(二)学校、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和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管理情况;
(三)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经营情况;
(四)采供血机构依法执业情况;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主要包括机构和人员资质、药品和医疗器械、医疗技术、放射诊疗、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等方面情况;
(五)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情况;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情况;
(六)2020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被行政处罚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
特此公告。
附件:新丰县卫生健康领域2021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清单
新丰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5月6日
附件
新丰县卫生健康领域2021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清单
一、公共场所:47
二、生活饮用水:3
三、学校卫生:5
四、传染病防治:11
五、放射卫生:2
六、医疗卫生: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