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的通告
根据《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01号)、《广东省货运行业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为深入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加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的源头治理,督促各货物装载源头单位严格落实货运车辆合法装载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自行严把货物装载关、车辆称重关、车辆出厂关,确保车辆无超限超载行为,从源头上有效遏制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发生,现将新丰县30家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名单予以公布,请社会各界对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进行监督。
特此通告。
新丰县治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