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新丰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17年10月6日新丰县人社局组织本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进行了补检,现将补检结果合格人员名单公告: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报考岗位名称 | 体检结果 | 备注 |
1 | 李春美 | 女 | 沙田中心小学英语教师 | 合格 | |
2 | 刘 咏 | 女 | 中共新丰县委党校教师 | 合格 |
请体检合格的考生于2017年11月10日前(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到新丰县人社局8楼事管股提供下列材料:1.个人档案或档案去向;2.个人总结;3.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4.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5.由户籍所在地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书;6.毕业证原件(有学位证的附上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及招录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完后退回);6.有工作经历证明的请附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保清单),以便审核工龄;7.请自行前往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页(http://www.pbccrc.org.cn/)或中国人民银行打印个人征信报告。
请考生近期不要出远门,并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如通信号码已改变的,考生请主动与县人社局(联系电话:0751-2289755)联系变更,随时接受招录单位的考察。
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七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