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县民政局下属单位公开招聘社会购买服务人员体检结果公示
根据《新丰县民政局下属单位招聘社会购买服务人员公告》有关规定,近期县民政局组织了社会购买服务人员体检工作,现将体检结果合格的考生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 姓名 | 服务处所 | 体检结果 | 备注 |
1 | 李翠思 | 县复退军人服务中心 | 通过 | |
2 | 李莹 | 县复退军人服务中心 | 通过 | |
3 | 余珊珊 | 丰城街道复退军人服务站 | 通过 | |
4 | 李文茜 | 马头镇复退军人服务站 | 通过 | |
5 | 嵇学华 | 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安置中心 | 通过 |
备注:原报考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安置中心岗位并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声明放弃招聘,已按规定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请体检合格的考生于2017年10月22日(上午9:00-11:30)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到县民政局办公室(群英路24号县民政局2楼)进行政审。并提供下列材料:1.个人档案或档案去向;2.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3.韶关市计划生育证明。
请考生近期不要出远门,并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如通信号码已改变的,考生请主动与县民政局(联系电话:0751-2296234)联系变更,随时接受招录单位的考察。
新丰县民政局
201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