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府〔2019〕3号
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县直(含市属)各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县委组织部人事任免意见,经县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曾新行同志兼任县档案局局长;
曾志平同志兼任县国家保密局局长、县密码管理局局长;
黄权伟同志兼任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
黄小广同志兼任县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县新闻出版局(县版权局)局长;
温巧靖同志兼任县台港澳事务局局长;
赖祯昕同志兼任县外事局局长;
陈光辉同志兼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温则堂同志兼任县科学技术局局长、县商务局局长,免去其县知识产权局局长、县地震局局长职务;
黄思源同志兼任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陈赞东同志兼任县知识产权局局长;
罗育贤同志任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局长,免去其县畜牧兽医水产局局长职务;
钟能达同志任县丰江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主任,免去其丰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谭惠云同志任县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郑丽玲同志兼任县公务员局局长,免去其县人才工作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陈春娴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余友文同志任县信访局副局长(负责信访工作)(保留原职级),免去其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罗恒山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张召念同志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刘越明同志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余燕青同志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黄胜祥同志任县民政局副局长;
朱秋景同志任县司法局副局长,免去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黄茱萸同志任县司法局副局长,免去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叶远航同志任县司法局副局长;
陈雪群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张金灵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叶伟忠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副局长;
廖松赞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副局长;
余伦可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副局长;
陈佛山同志任县城市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李育同志任县水务局副局长;
赵继山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陈学长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金玲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黄继红同志任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局长;
潘丽珍同志任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局长;
李金方同志任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局长;
赵革胜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江建光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潘希景同志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免去其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刘辉素同志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陈小浪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冯艳超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潘伟雄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李才健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伟彰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罗容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周君望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丰城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赵小艺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马头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叶君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梅坑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冯健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沙田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李志明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回龙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余勉同志任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郑得意同志任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黄文生同志任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副局长;
丘翁同志任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县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陈建文同志任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重新任命罗中毅同志为县林业局副局长;
重新任命李国锋同志为县林业局副局长;
陈芳新同志任县林业局副局长;
陈美玲同志任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县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潘伟涛同志任县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刘朝阳同志任丰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平生同志任县丰江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陈小玲同志县行政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温阳光同志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谭衍康同志县丰江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赖宏健同志县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周永桂同志县档案馆副馆长职务。
新丰县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