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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雷彩霞等同志职务任免意见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15-03-25 09:21:08   查看次数:-   字体: 默认   

中共新丰县人民政府党组:

县委同意提名:

雷彩霞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国梁同志任县丰江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史延同志任县丰江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建明同志任县林业资源综合管护大队(流动巡查站)大队长(站长)(试用期一年)。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并将结果报县委。

 

 

中共新丰县委组织部

2015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