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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丰县人民政府党组关于温淑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本网   作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24-02-02 14:56:31   查看次数:-   字体: 默认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含市属)各单位:

  根据县委人事任免意见,经县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温淑娟同志任县第一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潘光贵同志任县第一中学副校长,免去其县第二中学校长职务;

  邓静文同志任县第二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陈文盛同志任县第三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温艾玲同志县第一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江青平同志县第一中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莫国时同志县第三中学校长职务。

中共新丰县人民政府党组

2024 年 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