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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丰县人民政府党组关于陈锦彬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本网   作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21-04-14 15:48:41   查看次数:-   字体: 默认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含市属)各单位:

  根据县委人事任免意见,经县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陈锦彬同志任丰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谭衍康同志任县人民医院院长;

  陈建明同志任新丰鲁古河市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所所长,免去其县林业资源综合管护大队(流动巡查站)大队长(站长)职务;

  郑利锋同志任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刘智慧同志任县公安局法制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张媛同志任县人才工作管理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温博文同志任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何丽娟同志任县城市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曹庆松同志挂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免去谭建民同志县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免去潘树知同志县公安局特警(巡逻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余康生同志县公安局法制科科长职务;

  免去陈佛山同志县城市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李卫同志不再挂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中共新丰县人民政府党组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