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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法”上门,司法保护“新丰味”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来源:秀美新丰客户端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5-10 10:24:20   查看次数:-   字体: 默认   

  为全面加强“新丰味”农产品品牌建设,加强新丰县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司法保护,5月9日上午,新丰县人民法院与新丰县农业农村局正式签署新丰县“新丰味”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新丰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廖海岷,县农业农村局、各镇(街)强镇富村公司、县国有资产管理公司负责人,“新丰味”农产品首批授权企业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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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座谈会上,双方就新丰县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司法保护协作机制达成共识并签署框架协议。新丰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和服务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将通过为“新丰味”品牌和“新丰味”授权企业提供法律咨询,设立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民商事案件“绿色通道”,定期开展相关法律培训、法律宣传,开展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保护宣传培训活动等举措,全面加强新丰县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司法保护,促进品牌健康发展,营造公平竞争、诚信守法的品牌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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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新丰法院干警还从知识产权保护、民法典合同编等法律法规方面出发,结合实际案例,详细讲解了各企业在实际生产经营中应注意的问题,在合同买卖过程中应如何避免侵权以及如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引导企业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升品牌经营者依法经营的法律意识。

  廖海岷强调,此次协作机制的建立,通过司法服务、保障和行政监管的有机结合,将形成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同联动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保护格局。下一步,新丰法院将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继续延伸司法保护触角,为新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司法保障。

  会上,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周志可还解读了《“新丰味”新丰县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授权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