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新丰县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函)》修改意见 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韶关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办法》(韶关市人民政府令第115号)的要求,现拟定《新丰县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办法》。为充分发扬民主,集中民智,贴近民意,现将争议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于于2018年10月29日前将修改意见报送至法制局邮箱:xffzj2254103@163.com。
    附件: 新丰县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doc
新丰县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doc
新丰县人民政府法制局
2018年10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