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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新丰县林木采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来源:本网   作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25-05-21 10:44:40   查看次数:-   字体: 默认   

  为更好地保护我县森林资源,促进我县生态林业建设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规范林木凭证采伐制度,加强林木采伐伐区监管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局起草了《新丰县林木采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依照有关程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期限 从2025年5月20日至2025年6月18日,为期30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xf2257444@163.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送至:新丰县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股;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丰城街道人民东路23号2楼。 

  三、意见材料要求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书面、邮件等形式,对上述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或建议,意见或建议反馈函请在信封或者电子邮件标题注明《新丰县林木采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 联系电话:0751-6846823    

  附件:

  附件1:新丰县林木采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林木采伐申请材料清单.pdf

                         

新丰县林业局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