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根据《广东省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和《新丰县机构改革方案》,新丰县行政服务中心为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主要职责如下:
(一)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有关职能单位进驻行政服务大厅设置办事窗口,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
(三)负责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建设、协调、指导、管理和监督工作,规范办事窗口业务操作规程。
(四)负责办事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受理对办事窗口及其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投诉。
(五)组织协调相关单位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办事流程,推进协同审批,对涉及多部门审批的事项组织联合审批、集中办理。
(六)负责全县12345政府服务热线(含网络问政)的统筹协调、日常管理、检查督导和考核等工作。
(七)指导镇(街)、村(居)党群服务中心的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新丰县行政服务中心共设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业务股、信息股、热线管理股。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档案、政务信息、宣传、信访、保密、财务、人事、计生、党群、工青妇、资产管理、接待、车辆管理、门卫保安、卫生、绿化、设施设备维护等综合工作。
(二)业务股
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和运行管理,指导镇(街) 、村(居) 党群服务中心的建设、 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有关职能单位进驻政务服务大厅,负责办事窗 口及工作人员的管理、培训、考核,受理处理服务对象 投诉;协调推进政务服务改革工作,规范行政审批服务行为,组织协调相关单位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办事流程、创新服务模式,推进协同审批、联审联办;负责协调处理和监督落实县政府交办或有关部门转办的重点项目和招商引资重大项目行政审批工作, 建立健全帮办代办机制。
(三)信息股
负责县行政服务中心及政务服务大厅系统网络信息化建设,做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制定信息系统相关规范及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政务服务大厅信息化软硬件设备、数据机房(监控室)的管理、运行和维护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管理与运行维护;协助各进驻单位专业系统与省监督系统的对接及镇(街) 、村级政务服务大厅网络信息化系统规划、建设,承担与上级部门及相关单位的信息化联通工作。
(四)热线管理股
负责全县政府服务热线(含网络问政)平台日常热线电话(含问政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等后台处理工作,以及与被问政单位、当事人的日常沟通联系工作。负责推进全县政府服务热线(含网络问政)工作。制定全县政府服务热线(含网络问政)工作规范、服务标准、业务流程、媒体宣传和考核办法等。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各承办单位政府服务热线(含网络问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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