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摘要:
经东莞市医保部门调查发现,该市某公司通过虚高申报员工工资金额,骗取生育津贴达93.35万元。当地医保部门依法将案件移送至公安部门处理。经法院判决,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某向东莞市医保事业基金管理中心退赔骗取金额,并处以有期徒刑十二年,罚金人民币5万元。
案件详情: 案件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经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审理认定,何某行为构成诈骗罪,对其处以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来源:国家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