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编制新丰县市场监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新丰县市场监管局联系(地址:新丰县丰城街道东门路1号,邮政编码:511100,电话:0751—225232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工作要求,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回应社会关切、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并结合实际,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全年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秀美新丰app上公开各类信息196条。
(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我局按照《条例》的要求, 为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同时,指定专人按要求及时更新相关信息,方便群众查询、获取信息;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妥善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有力地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进一步加强规范工作。一是根据相关要求,规范栏目,做好新旧平台更新工作;二是在县局办公大厅设置政务公开栏、服务窗口摆放办事指南等便民资料,提高公众知晓度,方便群众查询,提高便利性 ;三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要求,不断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拓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做到《条例》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事项,都及时、全面、主动公开,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二、主动分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通过自查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主要是对《条例》和有关文件精神理解还不够深入,对公开事项的界定和具体要求不够熟悉;政府信息公开的人手不足(具体的工作人员均为兼职人员)等。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使干部职工全面、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进一步了解和加深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过程中不出现泄密事件,有序开展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