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特种设备领域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新丰县市场监管局以保障民生为导向,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的突出问题,持续深入开展“铁拳”行动,严厉打击特种设备领域违法行为,查办了一批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违法案件。现将部分典型案件公布如下:
(一)新丰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新丰县某洗涤厂未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案
2023年4月14日,本局执法人员到新丰县某洗涤厂开展检查,现场发现压力容器5台,当事人现场未能提供上述特种设备(压力容器)使用登记检查。经查,上述特种设备(压力容器)于2019年12月30日开始投入使用,至案发时止,当事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整改,未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上述特种设备仍在使用。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构成了未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违法行为。我局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三条,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并予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