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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新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职能公开
来源: 本网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9-14 09:44:19   字体: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战略,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实施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工作。加强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负责商务执法和粮食流通环节执法。

  (四)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负责全县市场监管相关安全生产工作。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开展消费维权工作。组织开展反垄断相关工作。

  (五)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规范标准化活动。

  (六)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负责协调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体系建设。指导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落实优惠政策。负责商标使用的管理、商标专有权保护及原产地地理标志管理工作。指导企业专利工作,负责专利市场监督管理及行政执法。

  (七)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全县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配合开展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八)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配合做好风险监控和伤害监测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按权限实施工业产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研判、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

  (十一)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风险防范和伤害监测工作。依法承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执行国家计量制度,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拟订并实施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指导协调全县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

  (十四)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和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实施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组织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十五)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和统计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督办、综合调研、政务公开、后勤保障、新闻宣传和对外交流等工作。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承担机关的预决算、财务、政府采购、装备、内部审计和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本部门数字化建设工作。承担食品安全统计工作,分析预测食品安全状况,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协调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协调镇(街)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对县有关部门和镇人民政府(街)履行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工作。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法规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应诉和赔偿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复核和听证工作。负责政策研究、法制宣传和培训工作。指导和监督基层基础性监管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三)登记注册股(行政审批股)。拟订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并指导实施。承担依法由本部门实施和审查上报的行政许可工作。指导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组织推进生产许可等审批制度改革、审批标准化建设和便利营商政策措施。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

  (四)企业监督管理股。拟订企业信用监管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各类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查处违反工商登记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查处无照经营。指导办理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和公示工作。组织开展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完善信用约束机制,推进建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组织打击、约束失信行为。指导协调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推进信用分类管理,协调推进企业信用信息的整合和共享应用。指导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的工作。协助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开展有关工作,统筹全县个体私营党建工作。  

  (五)消费者权益保护股。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调解消费纠纷。负责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市场经营主体的竞争行为和交易行为。参与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工作。承担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咨询、申诉、举报处理工作。负责对申诉、举报情况进行受理、分流、转办、督办、反馈、答复。统计、分析、发布申诉、举报情况,并对存在问题提出相关建议。负责处理政府12345热线转办的消费维权投诉举报工作。

  (六)市场规范管理股。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规范维护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经营秩序工作。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规范合同行为,负责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管理。承担动产抵押物登记、经纪人、拍卖行为工作。承担注册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规范商标使用行为,调处商标纠纷。承担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使用管理与保护。负责商标印制单位的监督管理,组织推进商标战略,引导申报省、市著名商标。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监测、检查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指导广告业发展。组织指导广告业统计工作及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和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和有关服务行为,促进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维护和管理全县经营性网站主体数据库。配合跨地域、跨部门网络市场监管。组织实施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流通领域农资商品监管工作。组织实施地理标志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专利管理、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相关职责工作。组织实施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监管职责工作。

  (七)质量计量标准化股。拟订全县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质量监督抽查,组织协调区域性、行业性产品质量问题的专项整治。参与拟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和规划、品牌发展的制度措施。负责产品宏观质量管理。承担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建立并推行质量奖励制度。协助上级部门开展缺陷产品召回、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工作,承担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规划指导全县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负责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提出质量基础设施等重大科技需求,承担科研攻关、科技普及、科技成果应用、重大技术改造和重大技术装备的管理事项。负责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统筹协调全县标准化战略实施工作。组织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调指导单位和个人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指导推动知识产权与标准融合发展。管理全县商品条码工作。承担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组织执行地方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推行计量现代化管理制度。规范计量数据使用。

  (八)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依法组织承担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等承压类特种设备,以及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机电类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和风险分析工作。组织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相关生产单位。依法组织调查特种设备事故并开展统计分析。

  (九)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掌握分析食品生产、流通环节食品(含特殊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协助市相关部门开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承担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食盐的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指导派出机构严格依法实施生产、流通环节食品许可管理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股。拟订并组织实施餐饮服务环节监督管理和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分析掌握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形势。组织实施并指导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协调重大活动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十一)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分析掌握药品零售、使用安全形势。监督实施药品质量管理规范。落实药物滥用监测制度。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和指导药品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工作。分析掌握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形势。监督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承担和指导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实施。监督医疗器械标准的执行。监督实施化妆品标准、分类规则和技术指导原则。实施医疗器械分类管理。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组织和指导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工作。

  (十二)执法大队。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体查处市场中的垄断、不正当竞争、不正当价格行为、走私贩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违法广告传销和变相传销、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器械、化妆品等经济违法违规案件。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办本系统经济检查、执法办案工作。依法查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违法行为等经济违法案件。组织对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违反标准化、计量、质量、特种设备、知识产权侵权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协助和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的跨部门、跨地域案件的查处和大案要案的督查督办工作。承担县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有关专项打假活动。协助查处跨域或重大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案件,实施和监督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工作。组织开展互联网违法食品药品信息的监测和查处工作。组织实施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抽检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抽验计划。参与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开展专利管理、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监管执法工作。负责商务执法和粮食流通环节执法。

  (十三)人事股。负责机关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障、教育培训、行政效能、离退休人员服务、因私出国(境)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的政风行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办公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丰城街道东门路1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节假日外)

  上午8: 30-12: 00,下午2: 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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