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公告
新丰县佳盈无菌土有限公司等33户企业(以下简称当事人),连续两年未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企业年度报告,且经县税务部门复函确认,当事人已连续两年未进行纳税申报,经现场检查,在其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与之取得联系,通过其他方式经联系后仍不办理有关商事登记手续。其行为已构成“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以及《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市监规字[2020]4号)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当事人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七条的规定,对当事人拟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当事人有陈述、申辩或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当事人可自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联系电话:2254852)。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特此公告
新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28日
附:拟吊销企业名单(33户)
1、新丰县佳盈无菌土有限公司;2、新丰县回龙镇科农农资门市;
3、广州荔乡缘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新丰分公司; 4、新丰畅通能投资有限公司;
5、中移铁通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沙田镇服务站;6、新丰县沙田农技咨询服务站;
7、韶关市韶新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8、新丰邦农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9、广东新航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10、新丰县牧缘兽药经营部;
11、新丰县马头镇弘鑫石场(普通合伙);12、新丰县石角伍朱洞电站;
13、新丰盈福通商务休闲有限公司;14、新丰县鹏垚矿业有限公司;
15、新丰县富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6、新丰天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7、新丰县龙港汽车贸易有限公司;18、新丰盈发铸造有限公司;
19、新丰县点点点网络技术有限公司;20、新丰县发展矿业有限公司;
21、新丰县绿旺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2、新丰县开拓陶瓷土矿有限公司;
23、新丰县旭宝建筑材料有限公司;24、新丰县鸿鑫石场;
25、新丰县新胜塑料有限公司; 26、新丰县小虫网吧;
27、新丰县雄力塑胶电镀厂(普通合伙);28、新丰县丰凯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9、新丰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龙珠批发部;30 、新丰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农资门市;
31、广东省从化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新丰监理部;32、新丰县塑料日用品厂;
33、新丰县腾竹木制品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