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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水上交通安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新丰县开展水上船舶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来源: 本网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4-25 08:49:00   字体:

  为切实维护新丰县水上交通安全,营造良好水上交通秩序,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根据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近期,新丰县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部署下开展水上船舶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成立新丰县水上船舶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制定《新丰县水上船舶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召开专项整治行动联席会议,按照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的机制,切实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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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强化宣传发动,营造舆论声势。紧紧围绕专项整治行动,做好“三无”船舶船主思想工作,引导自行清理处置;各镇(街)、各职能部门结合业务工作,采取沿河张贴、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加强宣传,派发宣传资料800余份,召开工作座谈会11次;采取多项措施,开展珠江禁渔期宣传,在各镇(街)主要交通路口、河段悬挂宣传横幅20条,印发禁止电炸毒鱼的一封信500余份,在县有关网站、媒体刊登宣传《新丰县禁渔告知书》,多措并举提高水上船舶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知晓率。

  三是强化综合整治,开展执法行动。按照专项整治方案的工作要求,加强摸底排查,规范乡镇自用船舶管理。以镇(街)为单位开展辖区乡镇自用船舶及“三无”船舶摸底排查工作,重点对“三无”船舶、长期闲置船舶、餐饮船、住家船、小水电站及村 (居)民自用船等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并依据《韶关市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管理办法》,落实乡镇村委安全管理职责,规范乡镇自用船舶管理。加强执法检查,开展执法行动,针对我县无渔船的实际,严打狠治“三无”船舶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开展联合执法5次,清理处置“三无”船舶2艘。



撰稿:李建文

校对:周志可

审核:潘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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