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内容和要求,全面推进林业法治建设,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行政执法和完善部门职能水平。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升部门依法治理能力。11月2日,县林业局召开传达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会,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并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要求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同时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局蔚然成风;我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在认真研读党的二十大主要内容,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基础上,深刻领会了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的时代要求,切实增强了我局领导干部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抓住“关键少数”。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和各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考核重要内容;二是常态化抓好党员干部教育学习培训。多次召开青年小组专题学习会议,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要求我们要抓住法治体系建设这个总抓手,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统筹推进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建设,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通过多次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党代会等专题会议,提高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做到成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三)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一是调整了以森林资源管理股、生态保护修复股、自然保护管理股等股室负责人及年轻干部为主力的局普法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搭建起普法体系的“四梁八柱”;二是今年10月局组织各业务股室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试,考试优秀率达到95%以上,有效提高了我局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四)加强新《森林法》培训,提升专业素质。加强了执法人员培训学习,认真开展执法人员素质提升行动,4月21日,局组织林业综合管护大队全体人员召开“行政处罚法”专题学习会,就新《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进行专题培训学习;4月24-28日,组织两名业务骨干到各镇(街)开展行政执法巡回培训,对林业执法规范、案件文书规范等作详细解读说明;5月16日,组织林业资源综合管护大队全体执法人员和各镇街综合执法人员集中参加省林业行业行政执法视频讲座,就新《森林法》有关法律法规进行释例,进一步提高了林业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了依法履职观念和法律风险防范能力。
(五)积极做好普法宣传活动。一是制作了200份高发破坏山林资源案件类型典型案例宣传海报在141个行政村张贴,通过以案释例,加大了对新《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二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街头、学校派发宣传资料,广泛地为市民群众提供了学法所需,进一步提高群众保护森林、遵纪守法的良好意识。
二、加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法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法治工作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主要领导为具体负责人的法治机关组织体系。局长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强化制定实施发展战略。
(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将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将其作为考察干部、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加强了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监督。
三、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完善法治建设工作
2022年,我局坚持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据上级部署,进一步贯彻落实了2022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落实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为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和优质政务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实现了新发展。
(一)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是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局年度工作计划,党政主要负责人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二是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及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三是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列入干部每年学法普法重要培训内容,教育引导广大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按照上级部署,我局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一是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二是加强监管,及时政务公开,所有政务公开的信息按照上级规定时间和程序进行发布,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加强了包括政策法规、规章文件等重点领域信息发布的监管,对发布的信息严格审理把关,落实目标责任制,确保工作常态化。
(三)做好行政许可审批进驻和镇街事项下放工作。一是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减材料、减时限、减环节、提高即办程度”。目前,我局已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可实现“一网通办”的林业事项19项,网办深度占比100%,进驻事项大幅简化审批程序,提供了更加规范、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二是加强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部署、培训、指导和监督。本单位现有由乡镇(街道)实施的县级行政处罚及行政强制职权事项数量共7项,并已全部依法授权由乡镇(街道)实施县级行政管理职权,我局于2022年4月组织业务骨干到各镇街开展基层林业法规、行政执法专题培训,并定时对下放事项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优化和规范了执法流程,达到完善下放权责的预期效果。
(四)做好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一是加强执法管理,严禁无证执法。2022年,我局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已完成对全局执法人员的换领新执法证工作,坚决杜绝临时工、编外人员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行为发生,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行使行政执法权;二是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落实案件办结工作。积极开展涉林违法犯罪专项督察行动,严厉打击涉林违法行为,截至目前,今年全县共立案查处各类涉林行政案件31起,现已全部结案,通过加强执法管理,有效地保护了我县森林资源和林区秩序的安全稳定。
四、2022法治建设取得成效亮点
(一)不断创新普法宣传形式。积极响应县府办、县司法局的普法要求,结合创森工作及爱鸟周、湿地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森林防火宣传月”等节日,以及“12.4”国家宪法日等特殊时段和节点,广泛开展活动,宣传森林资源保护法律法规,营造了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二)强化案件查办。我局开展了森林违法行为“百日攻坚”专项整治活动,加大了对涉林违法犯罪行为的排查、打击,形成了打击专项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2022年度,全县共立案查处各类涉林行政案件31起,2022年度案件发生总数与2021年度相比减少47起,同比下降60%,涉林案件与去年相比大幅减少,并“以案释法”,现场宣教,教育效果显著,有力地遏制了林业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净化了林区治安环境。
(三)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推进了政务服务事项“减材料、减时限、减环节、提高即办程度”,实行一窗综合受理,“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提升了审批便利度,为群众、企业提供了更加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
五、存在的问题
(一)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配套保障不足。目前执法事项虽已下放,但部分街镇街由于缺乏执法车辆、执法设备,以及缺乏林业执法领域的专业人员、鉴定勘察人员,无法正常开展林业执法活动,导致镇街执法能力、执法规范化水平较低。
(二)行政执法“两平台”推广使用力度不足。部分执法人员对行政执法“两平台”重视不够,对平台使用意义认识不足,多年纸质化办案让执法人员较难适应线上录案方式,同时执法人员年龄均偏大,主动学习动力不足,不熟悉平台操作流程,导致线上办案案件数量少,人均办案率低。
六、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加强镇街培训指导。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完善体制改革相关工作,积极联系各镇街做好事项下放工作,定期组织局领导小组到镇街进行案件指导工作,严格落实执法程序,提高执法队伍的法律意识,规范执法文书填写和执法案卷归档,加大督促整改力度,进一步提高各镇街的行政执法水平。
(二)加强执法信息平台培训指导。继续推行规范性执法,加大行政执法“两平台”使用力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行政执法“两平台”的培训,使工作人员熟悉平台系统操作流程,确保执法有痕,监管有迹。
(三)加强法规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落实“八五”普法工作要求,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利用广播、宣传栏、政务网站、APP等新媒体媒介向广大群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林业领域行政执法,推进行政执法水平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