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新丰县公办幼儿园保教收费标准的公告
县各公办幼儿园及在读幼儿家长:
为促进我县幼儿教育的健康发展,合理补偿幼儿保教新增成本,并考虑社会的承受能力,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3207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粤府办〔2022〕5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县发改局牵头拟定《新丰县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经县政府十六届第41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就调整新丰县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如下:
新丰县发展和改革局
新丰县教育局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