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幼儿园集团化办学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0〕19号)、《韶关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推进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促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现就推进我县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附件:新教联〔2022〕2号 新丰县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推进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实施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