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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供销合作联社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本网   作者: 胡匡政   发布时间: 2023-01-05 16:01:22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新丰县供销合作联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章制度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新丰县供销社对2022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所做的各项工作进行归纳和分析,查找不足,分析原因,并提出了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新丰县供销社综合股联系(联系电话:0751-2254478)。

(一)公开情况概述

2022年度,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供销社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加大重点领域,特别是“三公”经费方面的公开力度,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积极参加全县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会,进行了1次业务培训,学习了省、市、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的法律法规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平台操作流程,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严格遵守规定程序和保密原则,全面推进了信息公开工作,使我县供销社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成效,迈上新的台阶。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1.我县供销社按照《条例》和《办法》,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积极主动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涉及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据统计,2022年度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72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70条;财政预决算类信息1条;规范性文件1条。

(1)积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信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为方便公众及时了解信息,我社以门户网站为载体,明确专人负责网站信息更新工作,及时主动的发布信息,使公众能够通过网络查阅了解我社的各项工作开展等相关信息。

(3)明确分管领导,建立网站信息维护责任制。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做好信息资源的组织和更新工作,确保信息的全面、及时、实用、安全。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在政府网站上暂未收到来自公民的依申请公开数据。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社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复印、邮寄等费用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社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投诉电话和建议咨询栏目,设有专人负责查询接收公众的投诉。一年来没有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12498.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社通过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促进了依法行政。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都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改进。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在过去的一年,我社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但是与《条例》规定,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仍然还有一定的距离。存在主要问题有:

1、信息公开时间节点把握不准。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未能全部按照时间节点公开。

2、安全保密工作把握不准。由于部分信息,特别是一些文件的复杂性,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密的平衡点难以把握。

(二)下一步整改措施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我社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1.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政务公开的思想认识

通过加强宣传教育,使全社上下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不仅仅是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事情,还直接关系到全社的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为此,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要求政务公开必须做到尽快、及时,常年公开、定期公开与随时公开相结合,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对已公开的内容还要注意随时更新。

2.强化监督,不断深化政务公开

政务公开工作内容多、牵涉面广、情况复杂,为突出重点,创新形式,我社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把政务公开工作真正的落到实处。

3.拓宽公开渠道,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为确保工作有序,确保群众方便。我社通过网络、新闻媒体、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公开、传播和发布政务信息,让人民群众方便快捷的了解政府信息,让政民充分利用信息公开平台开展互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

新丰县供销合作联社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