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新丰县供销合作联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章制度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新丰县供销社对2022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所做的各项工作进行归纳和分析,查找不足,分析原因,并提出了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新丰县供销社综合股联系(联系电话:0751-2254478)。
(一)公开情况概述
2022年度,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供销社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加大重点领域,特别是“三公”经费方面的公开力度,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积极参加全县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会,进行了1次业务培训,学习了省、市、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的法律法规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平台操作流程,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严格遵守规定程序和保密原则,全面推进了信息公开工作,使我县供销社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成效,迈上新的台阶。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1.我县供销社按照《条例》和《办法》,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积极主动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涉及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据统计,2022年度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72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70条;财政预决算类信息1条;规范性文件1条。
(1)积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信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为方便公众及时了解信息,我社以门户网站为载体,明确专人负责网站信息更新工作,及时主动的发布信息,使公众能够通过网络查阅了解我社的各项工作开展等相关信息。
(3)明确分管领导,建立网站信息维护责任制。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做好信息资源的组织和更新工作,确保信息的全面、及时、实用、安全。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在政府网站上暂未收到来自公民的依申请公开数据。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社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复印、邮寄等费用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社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投诉电话和建议咨询栏目,设有专人负责查询接收公众的投诉。一年来没有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社通过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促进了依法行政。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都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改进。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在过去的一年,我社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但是与《条例》规定,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仍然还有一定的距离。存在主要问题有:
1、信息公开时间节点把握不准。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未能全部按照时间节点公开。
2、安全保密工作把握不准。由于部分信息,特别是一些文件的复杂性,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密的平衡点难以把握。
(二)下一步整改措施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我社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1.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政务公开的思想认识
通过加强宣传教育,使全社上下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不仅仅是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事情,还直接关系到全社的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为此,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要求政务公开必须做到尽快、及时,常年公开、定期公开与随时公开相结合,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对已公开的内容还要注意随时更新。
2.强化监督,不断深化政务公开
政务公开工作内容多、牵涉面广、情况复杂,为突出重点,创新形式,我社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把政务公开工作真正的落到实处。
3.拓宽公开渠道,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为确保工作有序,确保群众方便。我社通过网络、新闻媒体、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公开、传播和发布政务信息,让人民群众方便快捷的了解政府信息,让政民充分利用信息公开平台开展互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
新丰县供销合作联社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