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民政信息公开 > 殡葬管理信息
殡葬改革要点
来源:本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6-11-24 00:00:00   字体: 默认   

一、2002101日我县实行火化政策;

二、200611日开始,为减轻群众丧葬负担,实行惠民殡葬,每宗火化补助300元, 一年可减轻群众丧葬负担36万元;

三、201171日开始,农村“五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和生活困难的优抚对象等四类人员,实行五项殡葬基本服务免费,一年可为困难群众减轻经济负担20万元。

四、201581日开始,对新丰县户籍人口实行七项殡葬基本服务费由财政提供,一年可为困难群众减轻经济负担210万元。

五、落实省民政厅“祥安计划”、“长青计划”,加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推行节地生态葬法,截至20151231日止,全县已建成公益性骨灰楼堂7座;公益性生态墓5座;经营性公墓1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