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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国土资源局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专项任务落实情况汇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17-03-11 09:51:55   查看次数:-   字体: 默认   
   
新丰县国土资源局 2008 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
专项任务落实情况汇报
 
按照县新责任制办 [2008]2 号文的要求, 2008 年由我局承担牵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专项任务是加强土地管理工作,保护征地农民利益,规范土地交易等三大项。一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落实专项任务的具体措施,对专项任务进行了分解、细化,并制定了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推动了各项工作的落实。现将我局 2008 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专项任务的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层层落实,履行双责
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进一步解放思想,破除陈旧的思想观念,用思想的大解放,方法的大更新,制度的大创新,扎实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坚持党组统一领导,班子齐抓共管,“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原则。在廉政建设中,领导班子认真贯彻县关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部署要求,实行“统一领导、齐抓共管、组织协调、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廉政建设领导工作机制。
一是履行双责。按照我局制定的廉政建设责任制,确定各级廉政建设责任人,明确具体责任。一把手负总责,其他领导分工负责,各股室、所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廉政建设工作,层层分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实行“一岗双责”。在抓业务的同时,重抓廉政建设。
二是健全制度。我局将廉政建设融入国土资源各项业务工作的各个环节,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全体工作人员的言行。健全完善了《新丰县国土资源局工作制度》、《廉政建设责任制》、《新丰县国土资源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新丰县国土资源局内部会审制度》等多项规章制度。
三是强化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素质教育。坚持不懈地从思想教育入手,强化素质教育,将上级关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示、决定和会议精神及时传达到全局干部职工,以多种形式开展思想教育、普法教育、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廉政准则》等条例,并及时组织学习本系统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引导干部职工以身边的模范人物为榜样,廉洁奉公、爱岗敬业、弘扬正气。
二、切实加强土地管理工作,强化耕地保护措施,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推进耕地保护制度建设,全面落实土地利用规划管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国土资源管理责任,加强与各相关部门协调,形成政府主导,国土资源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新机制。强化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意识,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的力度,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逐步建立基本农田保护长效机制,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严格执行土地调控政策,坚决落实执法监督,加强执法监察,纠正违反耕地保护制度的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治工作的会议精神和通知要求,自 2008 10 月初开始,全县开展了违法违规用地的查处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组织了 6 次较大规模的集中整治行动,联合执法,拆除违法占地建筑 18 宗,建筑面积 13162 平方米,占应拆除总面积 13756 平方米的 95.7% ,落实复耕、复绿面积 260 亩。对第三次卫片检查中已核实的违法用地 149 宗,全部予以立案查处,立案率、查处率达到 100% ,结案 97 宗,结案率为 65% 。对 2007 11 月以来所发生的违法违规用地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已核实的 359 宗已全部发出书面通知,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加强对土地利用计划执行的监督检查,确保用地指标不破,耕地开垦指标能完成,大力处置闲置用地。继续开展易地开发补充耕地工作,探索开发补充耕地的新途径,加大整理复垦开发耕地的力度, 2008 年补充耕地 1974.7 亩,完成了市国土资源局年初下达的任务指标,确保全县耕地占补平衡。
三、坚决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围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土地征用和矿产资源开发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全面实行留用地安置和被征地 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等新措施,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按照国务院关于控制征地规模、完善补偿办法、拓展安置途径、健全征地程序的原则要求,坚持纠建并举,在稳定、完善、落实政策上下功夫,切实抓好维护被征地农民土地权益的工作。认真执行土地规划计划,严格新增建设用地审查,落实保护耕地和征地补偿安置责任制。严格落实“三条红线”要求,即:征地手续不齐全、不完备的项目,不能开工;没有与农民就征地补偿民主协商、达成协议的项目,不能开工;征地补偿款没有兑现到农民手里、各种补偿不到位的项目,不能开工。把上述要求作为指导征地工作的总方针。对不履行征地程序、补偿标准偏低、失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不落实的,不得报批征地。认真执行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完善征地补偿机制。加快推进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制度,妥善处理征地引发的信访问题。 2008 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主要开展了县城南片项目、省道 S244 线部分改道项目和中华制漆项目征地工作,合计征地面积 570 亩,全部严格按照征用土地政策规定,坚决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征地 补偿安置费用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开展对损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的集中整治,进一步解决违规征占农民土地及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问题。积极落实征地制度改革政策,建立维护农民土地权益的长效机制。
四、进一步规范土地交易市场,完善土地市场制度建设
严格执行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落实《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实行划拨用地和协议出让土地公示制度,推进土地市场信息公开化。完善招拍挂工作的具体制度规定,培育和规范土地市场。通过建立和完善土地市场制度,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认真执行《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加强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范土地使用权交易行为。配合监察部门组织开展对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项执法监察。 2008 年,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 9 宗,面积 5517.7 亩。全面实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除国家规定以外,新设探矿权和采矿权,都要以招拍挂等市场竞争方式出让,采矿权招拍挂出让 2 宗。全面落实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工程招投标制度,进一步强化对项目工程招投标情况的监督,严肃查处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和项目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加强对地价评估机构监管,严格审查备案,依法查处评估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重任,以优良的作风,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狠抓各项任务落实,取得新的成效。
   
二〇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