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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丰县人民政府党组关于温艾玲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本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8-24 08:29:26   查看次数:-   字体: 默认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含市属)各单位:

  根据县委人事任免意见,经县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温艾玲同志任县第一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潘光贵同志任县第二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莫国时同志任县第三中学校长,免去其县第一中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陈小青同志县第一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罗丰平同志县第三中学校长职务。


  中共新丰县人民政府党组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