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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招聘社会购买服务人员的公告
浏览:- 2022-04-18 17:08:05    来源:本网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1名社会购买人员,安排在县政府办秘书股,主要从事日常文件办理、会务等工作。

  (二)报名资格条件

  1、年龄18-35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会计专业,有良好的口头及书面表达能力及能较熟练运用电脑office软件,工作细致、严谨。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可靠,品行端正,思想觉悟高,无任何违法犯纪等不良记录;

  3、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能力和身体条件;

  4、相同条件下,中共党员、本地户籍及有办公室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的方式。

  2、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19日—2022年4月24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网上报名方式:将提交材料扫描版发送至邮箱xfzfbgs@126.com;

  (3)现场审核地点:新丰县丰城街道公园内6号县政府三楼政府办,联系电话:0751-2253295,联系人:潘丽君。

  3、需提交材料:

  (1)报名登记表原件1份(见附件),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其中1张粘在上交的报名表上,另2张粘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纸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二)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必须诚信报名、诚信面试。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名资格和成绩,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面试资格的,将按照考试录用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条件筛选,凡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进入面试。

  (四)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面试时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对未携带证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五)体检

  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数;体检按事业单位体检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组织进行政审。政审中,将进一步核实考生身份及报考资格条件,考核对象有无违法违纪等现象。

  (七)公示

  经体检、政审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八)录用

  公示期满后,无其他特殊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签订劳动合同手续。

  三、工资待遇

  参照我县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其他

  面试成绩在一年内有效,若录用人员在一年内辞职,根据用人单位实际工作需要,视情况由面试成绩从高至低者经体检、政审和公示后依次递补。

  附件:新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招聘社会购买人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