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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韶关市新丰县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85496/2017-00009 分类:
发布机构: 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17-02-21
名称: 开通微信购票方便旅客出行
文号: 发布日期: 2017-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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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微信购票方便旅客出行

发布日期:2017-02-2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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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微信购票方便旅客出行
 
 
新丰县汽车客运站开通了微信购票和自动售票机售票业务,并与省内等级汽车客运站实现全省联网售票,极大地方便了广大旅客购票出行。
据了解,该县汽车客运站属于二级汽车客运站。在微信购票过程中,旅客只需扫描新丰汽车客运站微信公众号并逐步按照索引提示要求操作即可。购票成功后,旅客只需在票面发车时间提前30分钟到售票窗口或在客运站内自助取票机凭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订单号就可以顺利领取到车票,十分便捷。由人工售票到电脑售票,再到微信购票,作为山区县的客运站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
目前,该县汽车客运站联网售票可购跨市、县际班线的车票,县内班线暂时不支持网上购票。微信购票业务的推广应用,极大地节省了旅客排队购票时间,有利于自主安排出行,受到了广大旅客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