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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新丰县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开发利用指导意见(试行)》公众意见反馈情况的公告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21-06-16 15:09:44   查看次数:-   字体: 默认   

  2021年6月4日至6月15日,我局在新丰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对《新丰县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开发利用指导意见(试行)》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并未收到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设。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高效开发利用的通知》及《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解决我县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开发利用涉及的有关问题。

  特此公告

  新丰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