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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工作的公告
来源:本网   作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22-06-30 18:33:45   查看次数:-   字体: 默认   

全县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根据我县优待证准备工作情况和疫情防控形势,新丰县已全面启动优待证申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领时间

  2022年7月1号开始,具体办理时间以各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公布的时间为准。

  二、申领对象

  符合《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的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其他优抚对象。

  目前,受理申请的对象包括:

  (一)广东省户籍,申请由广东省发放优待证的;

  (二)外省户籍在广东省常住,申请户籍省份发放优待证的。

  因广东省优待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正在制定过程中,外省户籍对象在广东省常住,申请广东省发放优待证的,暂缓办理。

  三、申领程序

  根据国家要求,优待证工作与建档立卡工作结合进行。优待证申领工作程序如下:

  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受理→县、市、省三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逐级审核备案→退役军人事务部、合作银行制卡→县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签收证件→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发放。

  四、申领方式

  (一)现场办理:申请人原则上应向户籍地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不在户籍地常住的,可向常住地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

  (二)线上办理:申请人完成了建档立卡的,可通过互联网提出线上申请。线上申请网址:http://mva.gjzwfw.gov.cn/

  (三)入户办理:对于年龄超过80周岁、身患重病、无自理能力、长期卧床等不方便到现场申请的有关人员,本人及其家属可联系就近的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入户办理申请。

  五、申请材料

  (一)照片:近期1寸白底免冠电子照片,规格为352像素(宽)*440像素(高),JPEG格式,分辨率300DPI,大小为20K-50K。

  (二)居民身份证原件。

  (三)居民户口簿原件。

  (四)退役军人视不同身份提供转业证、退伍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等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立功受奖材料等。

  (五)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需分别提供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以及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请申请人及时关注所在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发布的信息,按照当地公布的时间和要求办理优待证;

  (二)请申请人提前准备办理优待证所需的申请材料;

  (三)请申请人严格落实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做好个人防护。

  如需进一步咨询,请拨打当地退役军人服务站咨询电话(见附件)。

  特此公告。

  新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6月30日

  附件

  各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丰城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0751-2296302

  马头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0751-6920020

  黄磜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0751-2423038

  梅坑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0751-2382988

  沙田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0751-2320557

  遥田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0751-2212832

  回龙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0751-2392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