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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公示及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
来源:本网   作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21-04-16 16:37:22   查看次数:-   字体: 默认   

  根据《2021年新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和有关规定,现将笔试成绩公示和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对象:

  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审查时间:2021年4月22日至4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截止时间2021年4月23日下午17:00。

  审查地点: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大厅

  (三)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请考生自行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下载报名登记表,用A4纸正反双面打印(需手写签名,收原件);

  2.近期小一寸彩色同底相片2张(1张背面写上名字并张粘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3.毕业证、学位证(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院校出具的在校学籍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成绩单>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报考岗位所需要的相关证书及材料;

  5.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以配偶户口报考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三支一扶”岗位,须提供《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

  7.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收原件);

  8.面向2008年-2019年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官的,须提供《接收安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官通知书》、《士官转业证》;

  9.考生承诺书(需手写签名,收原件)。

  以上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纸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二、面试对象及相关事项

  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定,请考生多加关注新丰县人民政府信息网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

  三、线下资格审查防疫指南

  根据广东省《关于有序恢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线下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文件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应在小程序“粤省事”<粤康码>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同时填写好《健康调查登记表》(附件3,需签名)交给招聘工作人员。所有考试有关人员在进入公开招聘线下工作场所时,均应出示考试当天止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按《通知》规定不得进入资格审查现场,对此,此类考生可委托他人带好资格审查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被委托人需带好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排队等待扫码时,每位人员应保持1米以上距离,不能扎堆聚集,资格审查结束后应立即离场。

  附件:

  附件1:新丰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

  附件2:“三支一扶”人员笔试加分名册表.xlsx

  附件3:健康调查登记表.xls

  附件4:“粤省事”粤康码使用手册.docx

  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