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七批)分配情况的公示
根据《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七批)的通知》(韶财农〔2021〕10号)、《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七批)的通知》(新财农〔2021〕6号)等文件要求,经县农业农村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拟将支持家庭农场发展资金和培育新型经营主体资金分配给新丰县马头镇百益家庭农场等5家经营主体,资金用途为发展农业生产,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1日至4月7日。
公示期间如发现有不符合相关条件或其他异议的,可向新丰县农业农村局(投诉电话:0751--2295702)投诉反映。
新丰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1日